当前位置:兰州大学工会 >> 校园文化>社团组织 >> 正 文

兰州大学教工健身协会章程

发布时间:2018-01-26 字体大小 T |T
兰州大学教工健身协会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兰州大学教工健身协会的宗旨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健身活动,丰富教职工文化生活,促进教职工的身心健康,营造和谐校园氛围。健身协会弘扬正气,倡导科学健身,通过健身运动,增强体质,陶冶情操,展现教职工良好精神风貌。
    第二条  兰州大学教工健身协会是在校工会的直接领导下,教工自愿参加的群众性组织,受校工会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第三条  健身协会成员以本校女教职工为主,适量吸收研究生和其他人员,协会也定期向全校教职工开展纳新工作,以不断扩大舞蹈协会在学校教职工中的影响力。
    第四条  健身协会成员须热爱健身活动,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
    第五条  健身协会成员须承认《兰州大学教工健身协会章程》,服从协会领导,积极参加协会的活动,履行协会的各项义务。
    第六条  健身协会成员享有的权利
    (一)有权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有权监督协会资金使用情况。
    (三)有权向协会负责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健身协会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一)执行协会的决议和决定。
    (二)维护协会形象,按时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按时交纳会费。
 
第三章   
    第八条  组织机构
    本协会实行会长领导下的理事会负责制。
    机构设置:设会长1名,常务副会长1名,副会长3名,秘书长1名,教练员2名,理事若干名。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人选由工会和会员协商确定;教练员由协会会长负责聘任。
    第九条  职责
    会长负责主持本协会的日常工作,协调协会内外关系等。
    副会长协助会长处理协会事务,必要时代替会长行使职权。
    秘书长负责本协会各项会议、对外联络、财务管理等事务。
    教练员负责示范和指导会员进行训练。
 
第四章   
    第十条  健身协会定期组织健身活动,并聘请专业人员进行指导,主要内容为健身操和舞蹈。
    第十一条  适时为教职工进行汇报表演。
    第十二条  根据需要开展文化交流活动,参加相关比赛。
 
第五章   
    第十三条 经费来源
    1、会费;
    2、校工会支持;
    3、社会和个人赞助;
    4、如遇重大演出、比赛事项,向学校申请专项经费支持。
 
第六章   
    第十四条  本章程自二OO八年三月起生效,2018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