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各分会:
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选树宣传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的通知》(教科文卫体工发〔2023〕9号)文件精神和甘肃省教科文卫工会工作要求,学校在二级分工会中开展全国教科文卫体模范职工小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推荐选树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会工作充满活力;
2.院(系、所)工会建设好,依法选举工会主席,近三年职工入会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
3.院(系、所)民主管理好,依法实行院务公开、会务公开;
4.院(系、所)完成工作任务好,组织职工开展教学科研创新、劳动技能竞赛,团结带领职工建功立业;
5.职工小家阵地建设好,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齐全,服务活动丰富,近三年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评议职工之家满意率均在90%以上。
二、推荐选树要求
1.时间紧,任务重,接到通知后,请各分工会高度重视,向党政主要负责人汇报,马上按照文件要求开展申报工作。
2.认真总结近三年来的工作,字数控制在1200字以内;如实填报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小家申报推荐表,并经本单位研究同意后,于6月2日17:00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至gonghui@lzu.edu.cn。
联系电话:8910899 蔺老师
附件:关于选树宣传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的通知
校工会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