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国工会十八大部署,更好落实学校第十次党代会部署和“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进程,鼓励教职工投身强国复兴伟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和教育家精神,不断增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责任感和从事高等教育事业的荣誉感,经学校同意,拟对2024年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的教职工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
截至2024年8月31日,在校内各单位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及服务工作满三十年(扣除在非教育战线工作年限)的教职工。
二、工作程序
各单位向校工会报送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名单,校工会对名单进行汇总、初核,并会同人力资源部核对教职工个人档案信息,报请学校批准后予以表彰。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安排,工会各分会要做好相关人员信息核对汇总和报送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凡已表彰过的教职工,不再申报。
(二)请各单位于5月15日18:00前,将本单位《2024年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教职工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报送校工会308室(城关校区西区本部家属院教工活动中心三楼),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ldgh@lzu.edu.cn。联系人:杨慧茹,联系电话:8912648。
校工会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