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弘扬爱岗敬业、潜心育人师德师风,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增强教职工立德树人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激励广大教职工坚守教育初心、履职担当,根据工作安排,校工会将继续开展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教职工的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
截至2026年8月31日,在教育系统连续或累计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及服务工作满30年(扣除期间在非教育系统工作的时间)的在岗教职工;已获得过本项表彰的教职工不再重复表彰;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年度考核不合格、涉嫌违纪违法或受到各类处分尚在处分期等情形的教职工不予表彰。
二、工作程序
各分工会向校工会报送符合条件人员名单,校工会对名单进行汇总、初核,并会同人力资源部核对教职工个人档案信息,报请学校批准后予以表彰。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分工会认真组织,做好相关人员信息核对汇总和报送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真实、按时报送。
(二)请各分工会于6月18日18:00前,将本单位《2026年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教职工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需基层党组织盖章)报送校工会308室(城关校区西区本部家属院教工活动中心三楼),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dgh@lzu.edu.cn。联系人:陈向斌,联系电话:0931-8912648。
校工会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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