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教工网球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兰州大学教工网球协会(以下简称网协)是由兰州大学全体教职工中网球运动爱好者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群众性体育社团。
第二条 协会的宗旨是:团结我校网球爱好者,宣传、普及、推广网球运动,丰富教职工业余文体生活;代表兰州大学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网球比赛,增进与各地区、各高校网球协会、网球爱好者之间交流与合作,提高兰州大学知名度。
第三条 本协会的领导单位是兰州大学工会。本协会的一切活动接受兰州大学工会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 协会职责
第四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网球运动知识,积极参与组织与指导教职工网球爱好者开展群众性网球活动。
(二)组织会员学习网球的竞赛规则及各项基本技术。
(三)负责协会内部竞赛工作的组织管理,定期举行会员间的网球比赛。
(四)代表兰州大学教职工参加校际间各种网球比赛活动,做好对外的交流和互访工作。
第三章 会 员
第五条 会员资格
凡是承认本协会章程、喜好网球运动、身体健康者、愿意为本协会工作并积极参加协会活动的我校教职工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
第六条 入会程序
(一)凡申请成为会员的,应正式向协会秘书处提交书面申请。经协会批准登记并向全体会员公布后即为协会会员。
(二)对协会工作做出突出贡献或提供有效支持的个人,经协会理事提议,理事会批准,可授予相应荣誉职务。
第七条 会员权利
(一)有参加协会会议,对协会的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的权力。
(二)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有按规定参加协会组织举办的竞赛和活动的权利。
(四)享有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五)享有申请退会的权利。
(六)荣誉会员可应邀参加协会举办的有关竞赛、活动、会议,有权对协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无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八条 会员义务
(一) 承认协会章程,遵守协会规定,执行协会决议。
(二)积极主动参与协会各项活动,自觉遵守纪律。
(三)自觉接受协会布置的工作,主动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为协会发展出谋划策,维护协会形象。
(五)按时交纳会费(荣誉会员除外)。
第九条 免除会员资格
(一)对不履行会员义务,严重违反协会章程,给协会造成重大名誉损失的会员,经理事会讨论可暂停或免除其会员资格。停止和免除会员资格后,均不享有会员权益。
(二) 无故缺席协会会议、活动或拖欠会费半年者,视为自动退会。
(三) 会员在不违反协会章程规定,不损害协会利益前提下,可经书面形式申请退会。一经批准,即失去会员资格。
第四章 组 织
第十条 协会设名誉主席1人,主席1人,副主席2~3人,秘书长、副秘书长、理事若干人组成。
第十一条 秘书处为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由秘书长负责安排处理日常工作。四年一届,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 协会职责
(一)定期召开协会和全体会员会议,决定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讨论会员提出的重大问题,制定协会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讨论、协商、决定协会荣誉职务人选,审议批准入会申请和退会申请。
(三)定期向校工会汇报协会的工作情况。
第五章 经 费
第十三条 活动经费来源
(一)校工会拨款
(二)会费收入
(三)社会团体、个人赞助。
(四)其它合法收入
第十四条 凡本协会会员每年须按统一标准交纳会费;会费标准由协会讨论决定。
第十五条 经费的管理使用
(一)经费设专人管理,帐目必须定期向会员公开。
(二)经费只用于本章程规定范围内的有关具体活动,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三)经费预、决算由协会研究决定。
(四)日常财务管理由秘书长负责。
兰州大学网球协会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