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及行政支持下,以《工会法》和《工会章程》为依据,加强自身建设,具有一支思想作风、工作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
1、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加强对工会、教(工)代会工作的领导,并列入议事日程。行政也从各方面给与支持。
2、工会委员会(小组)按工会章程民主选举产生,并报校工会批准。
3、工会委员会中有女委员,委员会分工明确,机构齐全,职责落实。
4、工会委员会应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总结(书面)。并定期向全体会员及党委(总支、支部)和上级工会报告工作情况。
5、工会各委员会应保证有一定时间从事工会工作,各单位应将其工作情况计入工作量。
6、积极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工会干部培训,工会干部有一定工会基础知识和工作能力。
7、曾被评为学校“工会先进集体”(含所属工会小组)。
8、建立有教工活动室,有基本硬件,开展寓教于乐的活动,发挥凝聚作用(如开展阅览读书、棋牌、乒乓球等小型多样的活动)。
二、以工会各项社会职能为准则,开展工会工作,(各项职能即维护、参与、建设、教育职能等)弘扬正气,抵制歪风,促进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
9、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组织和动员教职工积极投入学校和本单位的发展、改革、建设,发扬民主,参与民主管理,为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教职工队伍,为师德建设努力工作。
10、从工会工作的特点出发,积极开展“学先进、比奉献”活动,创造一个团结互助的良好的氛围。
11、了解并掌握教职工会员的个人、家庭基本情况和思想动态,做到知需知情,并配之以周到、热情的服务。
12、坚定信念、解放思想,破除迷信。同违法活动和不良倾向作斗争。教育会员正确对待国家、学校及个人三者间的利益关系。
13、在本单位宣传橱窗(栏)上定期或不定期的宣传工会工作、政务公开工作、二级民主管理等相关工作情况,多途径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14、积极组织和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每学期向《兰大教工》报投稿一篇以上。
三、筹备和建立教(工)代会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二级教(工)代会职权基本落实,广大代表和教职工具有民主参与管理的意识。
15、建立健全教(工)代会制度,在单位党政组织的领导下按《兰州大学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办法》召开代表大会。
16、教(工)代会应成为院(政)务公开的主要载体,会上要有实质性的院务公开工作报告并予以审议。
17、教(工)代会专门工作小组工作正常,有职权规定。代表提案处理认真,要对代表提案有书面反馈。
18、代表应有工人阶级主人翁精神和责任感,积极主动投入单位民主管理等工作。
19、教(工)代会闭会期间要经常保持联系,单位大事要通报代表,重要事项应通过教(工)代会,特别是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20、单位工会委员会明确承担教(工)代会日常工作,工会主席、教(工)代会组长应参加党政联席会议。
21、教(工)代会四项职权基本得到落实,(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民主评议权)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
22、单位党组织、行政或大多数教职工对教(工)代会民主管理、院(政)务公开工作表示满意。
四、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主动为教职工排忧解难,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实事,努力把单位建成一个温馨的教职工之“家”。
23、从民主权利上首先维护好教职工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保证教职工参与单位内部事务民主管理的权利。
24、从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维护好教职工的合法利益,帮助教职工反映情况,解决问题和困难,并经常开展互助互济送温暖活动(含救灾捐献)。
25、热心为教职工服务,为增强教职工凝聚力发挥作用,团结教职工齐心协力为单位的改革与发展而努力工作,营造一个温馨之家的融洽氛围。
26、维护好女教职工的特殊权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教职工的现象作斗争,并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女教职工的积极作用,开展有益于女教职工特点的活动。
27、做好女教职工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的调解工作。
28、配合单位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工作,尊敬、关心、爱护老同志。
五、组织管理、经费管理和工会小组工作等。
29、建立健全工会小组,支持工会小组开展工作。
30、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好工会活动日。
31、收好、管好、用好工会会费返拨款及工会各类收入,账目清楚,定期向工会全委会、工会经费审查小组及本单位会员公开。
32、做好新入会会员和调离会员的入、转组织关系手续。
33、认真进行基层工会文件、教(工)代会有关资料、上级工会文件的管理归档工作。
34、工会要经常开展必访必谈工作,对有困难、伤病、生育、婚丧、家庭纠纷的职工进行访问、慰问,对有思想疙瘩、情绪波动、隔阂矛盾等不团结现象要主动做好工作,搞好工会信息反馈工作。
兰州大学工会“先进职工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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