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强化党内监督、加强制度建设、严肃追责问责,坚定不移地做好工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根据党的有关规定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兰州大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精神,结合工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要举措,不断增强责任意识,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做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和执行者,以优良的党风带动优良的工作作风,推进工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二、工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责任清单
工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既要对照校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清单内容抓好落实,还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履行好下列责任。
(一)组织领导责任
认真贯彻上级和学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工会工作,一起谋划、部署和考核,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明确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职责落实责任
工会主要负责人(常务副主席)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把党风廉政建设寓于日常工作之中,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担负起领导责任,结合每个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权力清单、办事流程和岗位风险点,制定个性化的责任清单,使主体责任更加具体化、个性化和具有可操作性。
(三)制度保障责任
工会领导班子要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完善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制度、会务公开制度并严格执行,规范决策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保证权力公开阳光运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及时进行公开,让全体教职工更加了解学校工作,更加支持学校工作。
(四)教育引导责任
坚持关口前移、防微杜渐,定期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党章、各项廉政准则等党规党纪教育,实现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真正使清廉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切实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真正成为清醒人、明白人。
(五)风险防控责任
认真贯彻学校《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做好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坚决防止腐败现象和违纪违法行为。开展好主体责任警示谈话活动,及时掌握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
(六)选人聘人责任
认真贯彻“好干部”标准,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做好干部推荐工作;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条件、程序,选拔、录用、聘用有关工作人员,防止出现选人聘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作风督查责任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校党委七条意见,规范使用“三公”经费,着力解决“四风”问题,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密切联系群众,主动服务师生,在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工作中要注意听取意见,对于教职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高度重视努力解决,积极畅通教职工的诉求渠道,不断完善群众意见建议的回应和处理机制。坚决查处违规违法行为,防止损害师生群众合法权益。
(八)支持监督责任
支持工会纪检委员依规依纪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落实纪检委员列席工会主席办公会会议制度;健全谈话提醒、督促纠正、问责查处等工作机制,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纠正、早查处。
(九)表率担当责任
工会负责人及其班子成员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带头执行党的纪律,带头遵守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履职尽责、攻坚克难,坚决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做廉洁从政、勤政务实的表率。
三、保障机制
(一)责任报告机制
结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校党委、纪委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二)述职述廉机制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述职述廉与年度考核工作,领导班子述职述廉要集中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领导班子成员要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主动接受民主评议。
(三)谈话约谈机制
工会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每年的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提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职工来信来访反映强烈、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突出的,由工会党支部书记约谈分管工作负责人,加强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问题。